履行义务+ 查看更多
更新于:2018-9-26
本博客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表示完全认同的观点,对本博客刊登的所有影音,文字,图片,以及流媒体持以下态度:
1)对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二章第九条中全部事例,绝不尝试,明确红线观念,保护国家机密
2)对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二章第十七条中,‘不属于国家秘密的,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’ 一条,表示完全认同
3)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表示完全认同,并将严格遵守
4)坚决支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中所有条例,并将严格注意本博客的所有资料,以及英文版网页中的所有资料。
5)坚决抵制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中的所有条例,主动举报,并严格注意本人的言行
6)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的行动表示支持,并将积极配合一切以保护国家隐私为由的调查
7)本博客主动遵守,避免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五章第四十八条中的全部条例,并加以避免。
8)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五章第四十九中所有的处理方式表示完全认同,如有违反,自愿接受处罚。
本博客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法》表示完全认同的观点,对本页中所有的影音,文字,图片,以及流媒体的传播持以下态度:
9)除本人之外的访客,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法》第二章第六至第十四条例中包含的任意情况,算为侵犯本博客权益,按照本法 第一章第三条和第二章第十五条(合并后)处罚
10)为本博客带来实际财产经济损失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法》第二章第十九条 中的处罚方式做赔偿
11)完全赞同侵权纠纷中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法》第二章第二十条中的解决方法,并按其执行,情节严重者,本博客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
12)本博客对赔偿方式的见解,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法》第二章第二十五条完全一致
13)本博客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法》第三章的所有情形表完全支持意见,如有本博客也有过错,视情况判定侵权者减轻责任或不承担责任。
14)本博客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法》第三章第三十二,三十三条 持赞同态度,在第三十二条中,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。
15)完全同意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法》第三章第三十六条,‘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’
16)接15条,本博客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者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。
17)*补充第16条,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,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。
附:
*1 任何无理侮辱文章作者 等类似行为,视为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的轻视,受到本法中第一百零一条的保护,按照本法中第一百二十条处理
*2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六章第四节第一百三十四条实行。
*3 最终解释和更改权归博客作者所有